各学区团工委、学生会,各学院团委、学生会,各级学生组织:
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管理,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,经校团委、学生会研究,决定开展2017/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目的
自我认识,自我弥补,自我提升。
二、考核对象
2017/2018学年第一学期在职的:校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艺术团、编外组织全体学生干部;各学区团工委、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;各学院团委、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;各校级学生社团会长、副会长。担任以上职务不超过两个月的学生干部不参加考核。
三、考核内容
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,对被考核者在德、能、勤、绩(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)方面进行考核,具体分为理论学习、工作态度、出勤情况、组织纪律、团结合作、履行职责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工作质量、工作成绩、学习成绩等10项内容。
四、考核办法
考核工作以校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,艺术团,各学区团工委、学生会,各学院团委、学生会为单位进行,采用个人自评、小组考评和校团委审核相结合的办法。考核结果分优、良、中、合格、不合格五个等级,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生干部才可被评为优秀团学干部、工作积极分子等。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40%以内,其余等级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。
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:
1、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,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;
2、参加会议、值日等日常活动无故迟到、缺席达二次(含二次)以上;
3、违反校纪校规收到处分的;
4、在考勤、考核中,弄虚作假者;
另外,本学期考试出现不及格者,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。
五、考核程序
各考核单位于开学初到校团委网站下载《温州大学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表》;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、自评,并填写《考核表》;在自评的基础上,考核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,对学生干部的德、能、勤、绩等四方面进行全面考评,并写出综合评语及评定等级;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,最后报至校团委审核备案。
六、组织领导
校团委成立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团委委员、学生会委员、社团联合会委员以及同学代表组成。
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,由团委书记或指导老师担任组长,组织团委委员、学生会委员、各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同学代表成立考核小组(9-13人的单数)进行考评。
各级组织要认真做好相关考核工作,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。
七、具体安排
考核时间为3月5日(周一)到3月15日(周四)。请各考核单位于3月11日 (周日)前将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wdtwzzbkh2013@163.com,并在3月15日(周四)前将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的《考核表》(一份)、《考核表汇总表》(两份)纸质版统一交至校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7办公室。
联系人:应传遴15058751788/651788
毛旭东13967739725/719725
附件:
附件1:温州大学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表.docx
附件2:温州大学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汇总表.docx
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
2018年1月8日